议会由一名主席另24名由发展局局长委任并代表业界不同范畴的成员所组成。议会提供策略性指引及领导,设定整体方向,亦会监察议会架构及管理方面的绩效。
议会已就建造业议会条例所订职权下把若干议会职能,转授予专责委员会。视乎情况,专责委员会可获授权委出小组委员会,以更有效执行委员会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