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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业议会 - CIC

有关议会企业管治

议会作为法定机构,致力以一个公开且具问责态度的环境下营运,向业界持份者及公众人士提供衡工量值的服务。议会相信一套清晰界定的企业管治框架将可:

  • 促使议会有效履行职责;
  • 恰当地运用及管理徵收所得徵款及议会受托管理的其他资产,维持公众对议会所建立的信任;以及
  • 加强持份者对议会以高度道德标准秉持优质服务的信心。

议会管治架构

议会由一名主席另24名由发展局局长委任并代表业界不同范畴的成员所组成。议会提供策略性指引及领导,设定整体方向,亦会监察议会架构及管理方面的绩效。

议会已就建造业议会条例所订职权下把若干议会职能,转授予专责委员会。视乎情况,专责委员会可获授权委出小组委员会,以更有效执行委员会的职能。

议会企业管治框架

议会企业管治框架构筑于五项基石:

(1) 行为准则指明议会对员工行为的期望,期待各员工均遵守议会行为守则、防止贿赂条例及建造业从业员操守守则;
(2) 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说明议会的职能及运作,清楚订明有关角色及职责和汇报架构;
(3) 风险管理及控制旨在分析可能有碍议会达到其愿景和使命的因素。议会设有内部审计、外部审计,以及制订预算及财务管理,借以引导适切行为。议会并成立专门管理风险的机制,规范风险评估;
(4) 报告及沟通勾勒外部及内部汇报要求,确保及时披露资料,以供管理层作出决定,并符合规管要求;以及
(5) 企业公民意识植根议会,展现议会对建立关怀社会的承诺。议会就环境、慈善活动和义务工作这三个主要范畴而努力。

议会年报内的企业管治报告,提供是年企业管治不同范畴的举措资料。

附件的企业管治手册详列议会的管治架构和企业管治框架。

更多有关企业管治的资料,请参阅议会年报

最后更新:2024-07-15 17: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