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議會企業管治
有關議會企業管治
議會作為法定機構,致力以一個公開且具問責態度的環境下營運,向業界持份者及公眾人士提供衡工量值的服務。議會相信一套清晰界定的企業管治框架將可:
議會管治架構
議會由一名主席另24名由發展局局長委任並代表業界不同範疇的成員所組成。議會提供策略性指引及領導,設定整體方向,亦會監察議會架構及管理方面的績效。
議會已就建造業議會條例所訂職權下把若干議會職能,轉授予專責委員會。視乎情況,專責委員會可獲授權委出小組委員會,以更有效執行委員會的職能。
議會企業管治框架
議會企業管治框架構築於五項基石:
| (1) | 行為準則指明議會對員工行為的期望,期待各員工均遵守議會行為守則、防止賄賂條例及建造業從業員操守守則; |
| (2) | 組織架構及業務流程說明議會的職能及運作,清楚訂明有關角色及職責和匯報架構; |
| (3) | 風險管理及控制旨在分析可能有礙議會達到其願景和使命的因素。議會設有內部審計、外部審計,以及制訂預算及財務管理,藉以引導適切行為。議會並成立專門管理風險的機制,規範風險評估; |
| (4) | 報告及溝通勾勒外部及內部匯報要求,確保及時披露資料,以供管理層作出決定,並符合規管要求;以及 |
| (5) | 企業公民意識植根議會,展現議會對建立關懷社會的承諾。議會就環境、慈善活動和義務工作這三個主要範疇而努力。 |
企業管治手冊
舉報政策
建造業議會(CIC)致力秉持最高的道德操守、透明度及問責性標準。本議會的舉報政策旨在保障員工、持份者及公眾人士在舉報不當行為、違規操作或違法活動時,無需擔心遭受報復。我們提供安全且保密的渠道供您提出關注事項。
您可透過以下連結查閱本會的《舉報政策》,並使用《舉報表格》安全地提交您的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