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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業議會 - CIC
《「新工程合約」啟發的道理》

《「新工程合約」啟發的道理》

最近,香港因著不同的政見及個人理念,引起連番衝突,社會大眾互相傾軋,甚至家庭成員之間亦爭論不休,實在令人痛心。 想深一層,為人處世其實和做工程一樣,都講求合作、融和與變通。

今年6 月,我與業界代表到訪英國不同地方與建造業相關機構會面,並出席 「NEC Users' Group Seminar 2019」擔任講者,分享 「新工程合約」(New Engineering Contract, NEC)在香港的應用,汲取外國的經驗及與不同國家的業界領袖進行交流。NEC合約早於十年前已在香港試行,目的是為鼓勵承建商、工務部門、業主、顧問公司等業界持份者,在參與工程項目時能衷誠合作,互信、互諒,彼此共同承擔責任和風險。

傳統的工程合約,風險一般由承建商獨力承擔,而承建商往往會因應合約內的不確定因素,提高投標價格,以彌補所需承擔而未能有效管理風險,從而使建築成本上升。NEC合約有別於一般傳統的工程合約,其合約條款中,強調合約雙方互信及夥伴合作關係,共同管理及分擔風險。

在工程建造期間,雙方若發現可能導致工程超支或延誤的風險,可根據合約機制及早溝通和協商解決方法,這種夥伴合作關係能提升項目管理效率和成本效益。在NEC合約的合作精神下,團隊縱有不同的立場和意見,應用坦誠及開放的態度竭力尋求共識,合力完成項目。

建造業議會一直致力推動NEC合約在香港建造工程的應用。自2015年至今,議會已舉辦了逾30次「新工程合約項目經理認證課程」,加強業界同儕對NEC合約項目管理的認識。在政府及議會的大力推動下,截至2019年4月底,香港合共有158項工程採用了NEC合約,涵蓋的工程包括建築、海港工程、道路及渠務、地盤平整、水務及其他專門工程等。

有見NEC合約被廣泛應用,議會轄下的香港建造學院亦分別於2017及2018年推出兼讀制「新工程合約原理課程」及「新工程合約和建築業糾紛解決課程」,為業界提供NEC合約範本的詳細說明,協助其於本港工程應用此合約,並推動透過在法庭以外的另類排解糾紛計劃(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包括仲裁、調解、審裁和糾紛調解顧問等,解決工程糾紛。

鄭定工程師
執行總監
2019年8月21日

最後更新:2019-08-21 15: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