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計劃
鑑於建造業對培育及留任專業人才的需求持續上升,建造業議會(議會)在發展局支持下推出2026年度建造業專業學位課程畢業生在職培訓津貼計劃,延續 2025 年的正面成效。本年度計劃將向建造業的總承建商及顧問公司提供津貼,以支援其為工程、建築、測量、規劃、園境及環保等專業的畢業生提供系統化在職培訓。於2026年,建造業議會撥款約港幣1億8,000萬元,津貼建造業界共 3,000 個在職培訓津貼名額。本津貼計劃旨在:
- 強化建造業人才供應鏈
- 協助畢業生累積申請專業資格所需的實務經驗
- 在行業面對人力資源挑戰下維持整體競爭力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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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建造業六個專業範疇(即工程、建築、測量、規劃、園境及環保專業)的顧問公司或總承建商,並名列於以下任何一個名單之上:
總承建商:
於2024年4月1日起,曾根據《建造業議會條例》(第587章)向建造業議會繳交徵款的建造工程承建商。
顧問公司:
在以下建造業專業學會或政府的顧問公司名冊:
- 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EACSB)
- 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AACSB)
- 香港建築師學會(HKIA)的第三組建築顧問公司名單及公司會員名單
- 建築師事務所商會(AAP)有限公司的第三組建築顧問公司
- 香港專業工料測量顧問公會(ACQS)轄下的會員公司
- 香港測量師學會(HKIS)轄下的會員公司
- 香港顧問工程師協會(ACEHK)轄下的會員公司
- 註冊工程顧問協會(AREC)轄下的會員公司
- 香港規劃師學會(HKIP)轄下的會員公司
- 香港園境師學會(HKILA)轄下的註冊事務所
- 已按《商業登記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登記成為註冊公司;及
- 若子公司不符合上述第1項的資格標準,並且申請企業持有該子公司30%或以上的股份,無論其商業登記號碼是否不同,該受僱於子公司的青年專才可視為申請企業的員工。申請企業必須在發放津貼的階段,證明相關員工在整個津貼期間都受僱於該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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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津貼期內僱用建造業青年專才﹙下稱「青年專才」﹚,全職從事與建造業相關的專業工作,即是於2026年7月1日前:
- 35歲或以下,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及
- 申請者聘用的全職僱員; 及
- 已畢業於建造業六個專業範疇中任何一個相關的學位課程(須獲本地建造業法定專業學會認可),並符合成為相關專業人士的專業學歷要求,但尚未獲取專業資格*;或
- 已畢業於本地建造業法定專業學會認可的高級文憑課程的副會員,並符合以下條件:
- 總承建商的全職僱員;及
- 在工作中執行類似專業職責,例如在建築工地上擔任項目協調員或現場代理。
* 注意:
關於香港工程師學會、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測量師學會及香港合資格環保專業人員學會已認可的學術資格,請參閱以下連結:
香港工程師學會 /
香港建築師學會 /
香港測量師學會 /
香港合資格環保專業人員學會
如課程未列於名單內,請向相關的專業學會查詢其資格認可情況。
* 合資格應屆畢業生的定義
1. 畢業於 2026 年;及
2. 於 2026 年 10 月 1 日前符合上述條件。
津貼金額
獲批公司可就每名青年專才名額,每月獲得港幣5,000元津貼,為期最多12個月。
津貼期
津貼期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共12個月),獲批公司須於整個津貼期內僱用青年專才,其人數不得少於獲批名額。
* 對於應屆畢業生,津貼期為 2026 年 10 月 1 日至 2027 年 9 月 30 日。
申請期及申請安排
申請期為2026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遞交申請時,申請人只需填寫申請津貼的青年專才名額,暫時無需提供青年專才的個人資料。
申請人將於2026年6月起收到原則性申請結果,即申請是否原則性獲批及獲批津貼名額,並須在指定期限向議會提交僱用青年專才的有效證明以申領津貼。
申請人責任
- 除了提供勞工法例所賦予的所有僱傭保障外,申請人亦必須向獲津貼的青年專才提供在職培訓,以豐富其專業知識及經驗,協助更多年青人獲得專業資格;
- 申請人須提交充份、正確無訛及獲議會認可的證明文件,供議會審批申請及發放津貼;
- 申請人須簽訂聲明,確保其遵守此計劃的所有要求。如有任何虛假聲明,或成功申請人未有符合計劃的所有要求,議會有權向其索回部分或所有已發放的津貼或採取其他行動;及
- 申請人須同意讓議會就其申請作出抽查,包括上門查閱相關文件,及按需要將其申請資料及文件轉交相關政府部門,以審查並確保成功申請人遵守此計劃的所有要求。議會會確保相關資料的使用及披露只與計劃目的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