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築設計安全
角色與責任
建築設計安全的有效實踐有賴明確分工。以下為業主、設計團隊及承建商在專案生命週期中應盡的角色與責任。
業主
業主負責確保建築設計安全有效實施,包括:
- 提供管理支援;
- 委任並授權關鍵角色;
- 推動有力的安全文化;
- 協調風險管理;及
- 從啟動至完成的各階段監督專案
設計團隊(協調建築設計安全的功能)
- 由業主委任的顧問,對於在整個專案中引領並整合建築設計安全至關重要。此角色可由業主代表、建築師、認可人士或專案經理擔任;
- 若顧問缺乏建築設計安全能力,且內部沒有健康與安全資源,業主可委任協調員或團隊來處理此角色;及
- 該功能角色確保建築設計安全原則融合於整個專案。此角色包括與持份者協調、主持建築設計安全會議、檔案管理,以及使用數碼工具識別並降低風險。
承建商(協調建築設計安全的功能)
- 由業主委任的承建商協調角色,對於在整個專案中引領並整合建築設計安全至關重要。當專案涉及多於一個承建商時,此角色可由總承建商擔任。
- 若總承建商缺乏建築設計安全能力,業主亦可委任協調員或團隊來履行建築設計安全的功能角色。
- 總承建商的功能角色與責任包括確保在施工階段與所有持份者之間的協作與溝通、管理健康與安全風險,以及維持符合安全規範。
如何運用合理可行方法識別、評估及控制風險
我們可透過以下方式達成安全設計:
- 諮詢、參與協作及借鑑經驗
- 分析資產介面以識別危害
- 消除危害或降低風險
- 運用風險控制層級
- 考量資產全生命周期
建築設計安全先導計劃
建造業議會(議會)設計安全專責小組於 2020 年 5 月成立,並制定了在香港建造業推行設計安全的路線圖。該路線圖的主要元素之一是制定設計安全管理系統及培訓課程,適用於香港建造業各類型的建築工程專案。建築設計安全先導計劃已於 2024 年正式啟動。
第一階段於 2024 年 7 月 26 日啟動
參與機構(按字母順序排列)
香港機場管理局
其士(建築)有限公司
土木工程拓展署
機電工程署
恆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
香港房屋協會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市區重建局
第二階段於 2025 年 5 月 15 日啟動
參與機構(按字母順序排列)
建築署
嘉福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土木工程拓展署
香港港安醫院
香港房屋委員會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新輝建築有限公司
太古地產有限公司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華聯建築有限公司
水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