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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业议会 - CIC

建造业抗疫关爱行动2.0

★★★因应香港特区政府于2023年1月30日起撤销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向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人士发出隔离令的安排,「建造业抗疫关爱行动2.0」计划将于2023年4月29日起停止接受申请。请所有申请者于2023年4月28日或之前完成递交所有有效的申请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更新: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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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见香港第五波新冠疫情严峻,建造业议会(议会)在发展局的支持下拨款,延续建造业抗疫关爱行动,并推出「建造业抗疫关爱行动2.0」,继续为确诊新型冠状病毒病及须进行隔离的工友提供适切支援。

议会联同建造业界早于2020年初发起「建造业抗疫关爱行动」,筹款为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的工友及其家属提供适时经济及关爱支援。由于本港第五波新冠疫情严峻,所筹得款项已全数批出。议会现拨款1亿2,300万元,在行动的2.0阶段继续为确诊新型冠状病毒病及须进行隔离的工友提供适切支援。

由于「建造业抗疫关爱行动2.0」申请人数众多,团队正在加紧审核申请个案,所需时间将稍为延长。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受惠对象:

注册建造业工友(必须持有有效建造业工人注册证),并须:

1. 于确诊或须接受检疫/隔离当天起计前7天内,有纪录曾进入工地工作^;及

2. 已完成接种至少一剂由香港特区政府推行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下的新冠疫苗+;及

3. 于2022年3月1日或以后
    ~ 因与确诊者有密切接触而曾/现正接受强制检疫/隔离(第599A章《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
    ~ 因工地有确诊个案而按雇主要求自行隔离;
    ~ 确诊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 

^在总承建商根据《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第583章)提交予建造业议会的出勤纪录中有相关纪录。
+若申请人因健康原因而未能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须提供有效医生证明文件。

现金援助:

对象 援助金额 (港币) 援助金额上限(港币)
受政府强制检疫/隔离的工友 每日300元 2,100元
因工地有确诊个案而按雇主要求自行隔离的工友 每日300元 900元
确诊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工友 每日500元 3,500元
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而离世的工友之直系亲属 一笔过抚恤金100,000元 ---

注:须接受强制检疫/隔离人士而同时或其后确诊,其最高援助额合共为上限港币3,500元。每位合资格的建造业注册工友可于网上平台申请。如有查询,请WhatsApp联络跟进。

所须文件:(必须提交齐全文件方能完成审批程序)

1. 申请人之有效建造业工人注册证(须于确诊或接受检疫/隔离当天起计前七天内,有纪录曾进入工地工作^);及

2. 由香港衞生署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发出予申请人之强制检疫/隔离令;或
    按雇主要求须自我隔离之议会指定格式证明信(范本可于本页下方下载);或
    由香港医院管理局辖下医院发出予申请人之确诊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病假/住院证明;或
    由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死亡证(上述所有证明文件须于2022年3月1日或之后所签发)

3. 由香港衞生署发出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纪录正本或透过「医健通」手机应用程式下载之电子疫苗接种纪录(需显示申请人全名)。若申请人因健康原因而未能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须提供有效医生证明文件;

4. 与申请人同名的个人银行户口证明:与申请人同名的银行月结单/存折/提款卡

如申请资料有任何更改或取消,请按以下查询方法联络议会作进一步跟进。建造业议会保留在任何时间修改计划的条款及细则之权利。

为支援建造业工友,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交齐所有申请文件予「建造业抗疫关爱行动」的合资格申请人,如因捐款耗尽而未能成功得到援助,可选择申请「行动2.0」之援助计划,而无须提交额外资料。

「行动2.0」由建造业议会拨款推行,如基金已全数获批出资助受疫情影响之建造业工友,申请亦将随即截止。

申请人需保留所提交文件的正本两年, 以作将来核实之用途。

^在总承建商根据《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第583章)提交予建造业议会的出勤纪录中有相关纪录。

按此申请

按雇主要求自行隔离证明

查询:

查询热线 - 3199 7366
WhatsApp - 9159 0122

建造业议会保留在任何时间修改计划的条款及细则之权利。

最后更新:2023-03-27 09: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