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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業議會 - CIC

有關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

常見問題

1: 註冊要求為何?

答1: 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註冊制度」)下設有兩個名冊,分別是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名冊及註冊分包商名冊。前者適用於拆卸、扎鐵、安裝混凝土預製構件、混凝土模板、澆權混凝土、棚架和玻璃幕牆這七個「指定行業」,後者適用於其他一般土木、建築和機電工種。

申請成為「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須符合按五大核心元素,包括安全、管理、經驗、施工及財務而釐定的註冊要求,詳情細閱《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名冊規則及程序》。

至於申請成為「註冊分包商」,仍沿用既定的註冊條件,包括於五年內曾經至少完成一項工程、在相關政府註冊制度內取得資格、或公司東主、合伙人或董事的認可個人資歷,詳情細閱《註冊分包商名冊規則及程序》。

2: 申請註冊須提交哪些資料和文件

答2: 除商業登記及公司註冊處紀錄外,如欲成為「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適用於上述七個「指定行業」),須提交其公司管理、技術及安全督導資格人員和長工制聘用工人的資料,並提交項目滿意表現證明和經審計財務報表。 至於申請成為「註冊分包商」,沿用既定所須資料包括完工紀錄及相關證明文件。詳情請參閱相關名冊的規則及程序和申請表格。

3: 如公司於註冊制度生效日期(即2019年4月1日)已經是七個指定行業的工種/專長項目的註冊分包商,現在是否需要重新申請成為「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如於過渡期後仍未能證明符合註冊要求,將有何後果

答3: 於註冊制度生效日期(即2019年4月1日)當日,已經持有七個指定行業的工種/專長項目註冊的公司,毋須另外申請,即可自動轉為相應第1組別「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 惟須注意,該等公司必須盡快於生效日期起計3年的過渡期內證明符合所有註冊要求。否則,涉及該七個指定行業的註冊將被取消。

4: 如公司已獲自動註冊成為第1組別專門行業承造商,但想註冊為第2組別,是否需要另行提交申請

答4: 由於要確保公司能符合第2組別「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的註冊要求,故須另行申請更改註冊組別。

5: 費用為何?

答5: 「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的新申請或續期費用為港幣1,300元,當中包括不予發還的100元申請費。「註冊分包商」的註冊費用維持不變。詳情請參閱相關名冊的規則及程序和收費表。

問6: 在何種情況下會採取規管行動?

答6: 《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會就被法院定罪或違反任何相關法例及未能遵守規則及程序的個案開展規管行動。當表面證據成立,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專責委員會將進行聆訊。規管行動資料會在註冊制度網站公佈。註冊制度設立獨立上訴機制處理上訴個案。

最後更新:2022-09-22 1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