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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業議會 - CIC

建造業抗疫關愛行動2.0

★★★因應香港特區政府於2023年1月30日起撤銷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向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人士發出隔離令的安排,「建造業抗疫關愛行動2.0」計劃將於2023年4月29日起停止接受申請。請所有申請者於2023年4月28日或之前完成遞交所有有效的申請文件,逾期將不予受理。(更新: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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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見香港第五波新冠疫情嚴峻,建造業議會(議會)在發展局的支持下撥款,延續建造業抗疫關愛行動,並推出「建造業抗疫關愛行動2.0」,繼續為確診新型冠狀病毒病及須進行隔離的工友提供適切支援。

議會聯同建造業界早於2020年初發起「建造業抗疫關愛行動」,籌款為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的工友及其家屬提供適時經濟及關愛支援。由於本港第五波新冠疫情嚴峻,所籌得款項已全數批出。議會現撥款1億2,300萬元,在行動的2.0階段繼續為確診新型冠狀病毒病及須進行隔離的工友提供適切支援。

由於「建造業抗疫關愛行動2.0」申請人數眾多,團隊正在加緊審核申請個案,所需時間將稍為延長。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受惠對象:

註冊建造業工友(必須持有有效建造業工人註冊證),並須:

1. 於確診或須接受檢疫/隔離當天起計前7天內,有紀錄曾進入工地工作^;及

2. 已完成接種至少一劑由香港特區政府推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下的新冠疫苗+;及

3. 於2022年3月1日或以後
    ~ 因與確診者有密切接觸而曾/現正接受強制檢疫/隔離(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
    ~ 因工地有確診個案而按僱主要求自行隔離;
    ~ 確診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 

^在總承建商根據《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第583章)提交予建造業議會的出勤紀錄中有相關紀錄。
+若申請人因健康原因而未能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須提供有效醫生證明文件。

現金援助:

對象 援助金額 (港幣) 援助金額上限(港幣)
受政府強制檢疫/隔離的工友 每日300元 2,100元
因工地有確診個案而按僱主要求自行隔離的工友 每日300元 900元
確診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工友 每日500元 3,500元
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而離世的工友之直系親屬 一筆過撫恤金100,000元 ---

註:須接受強制檢疫/隔離人士而同時或其後確診,其最高援助額合共為上限港幣3,500元。每位合資格的建造業註冊工友可於網上平台作申請。如有查詢,請WhatsApp聯絡跟進。

所須文件:(必須提交齊全文件方能完成審批程序)

1. 申請人之有效建造業工人註冊證(須於確診或接受檢疫/隔離當天起計前七天內,有紀錄曾進入工地工作^);及

2. 由香港衞生署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發出予申請人之強制檢疫/隔離令;或
    按僱主要求須自我隔離之議會指定格式證明信(範本可於本頁下方下載);或
    由香港醫院管理局轄下醫院發出予申請人之確診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病假/住院證明;或
    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死亡證(上述所有證明文件須於2022年3月1日或之後所簽發)

3. 由香港衞生署發出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紀錄正本或透過「醫健通」手機應用程式下載之電子疫苗接種紀錄(需顯示申請人全名)。若申請人因健康原因而未能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須提供有效醫生證明文件;

4. 與申請人同名的個人銀行戶口證明:與申請人同名的銀行月結單/存摺/提款卡

如申請資料有任何更改或取消,請按以下查詢方法聯絡議會作進一步跟進。建造業議會保留在任何時間修改計劃的條款及細則之權利。

為支援建造業工友,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交齊所有申請文件予「建造業抗疫關愛行動」的合資格申請人,如因捐款耗盡而未能成功得到援助,可選擇申請「行動2.0」之援助計劃,而無須提交額外資料。

「行動2.0」由建造業議會撥款推行,如基金已全數獲批出資助受疫情影響之建造業工友,申請亦將隨即截止。

申請人需保留所提交文件的正本兩年, 以作將來核實之用途。

^在總承建商根據《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第583章)提交予建造業議會的出勤紀錄中有相關紀錄。

按此申請

按僱主要求自行隔離證明

查詢:

查詢熱線 - 3199 7366
WhatsApp - 9159 0122

建造業議會保留在任何時間修改計劃的條款及細則之權利。

最後更新:2023-03-27 09: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