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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業工友專業發展計劃2022」
網上申請表(表格甲)

「建造業工友專業發展計劃2022」已截止報名,已報名人士請於 12 月 31 日前通過指定工種工藝測試(大工)。得獎結果將於 2023 年第一季公佈,請密切留意電郵及議會網頁通知。

報名須知
1. 首 2,000 名申請本計劃(於申請時已報考指定工種工藝測試(大工)),並於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通過工藝測試考獲大工資格,且更新工人註冊證資料的申請人將會獲獎。每位符合得獎資格的人士只可獲獎一次。
2. 有關申請資格詳情,請<按此>
3. 申請人須於2022年9月30日前經網上提交申請表,申請日期以議會記錄為準。
4. 申請人的工藝測試報名日期須於2022年1月1日或之後,並只可以不多於兩項已報考的工種申請本計劃,且須提供有效報考證明(以議會工藝測試報考記錄為準)。
5. 每名申請人只限申請一次。如須修訂報名資訊,請提交「申請重新提交報名(表格乙)」向秘書處申請重啟報名(惟處理程序需時,且新申請須重新排序)。
6. 申請人須同意本計劃的《條款及細則》及《個人資料聲明》。
(甲部)個人資料*
姓名
出生日期
聯絡電話
建造業工人註冊編號
CWR -
聯絡電郵
經以下何種途徑獲悉本計劃:
工會
商會
議會外展隊
議會網站
議會服務中心:九龍灣南昌
議會短訊/信函
僱主(公司名稱)
親友
其他
(乙部)聲明*
本人未曾於2021年1月1日或之後入讀或畢業於議會及/或香港建造學院全日制課程、合作培訓計劃及設有學生津貼的課程及/或計劃。
(丙部)已報考的工藝測試項目*
• 申請人須於2022年1月1日或之後報考工藝測試,並上載報考證明(以議會工藝測試報考記錄為準)
• 申請人只可揀選不多於兩個已報考項目
• 申請人必須透過工藝測試考取指定工種的大工資格, 以「級牌」獲得相關資歷並不符合本計劃的申請資格
(詳見第17頁 https://www.cic.hk/files/page/10331/Booklet_CHI.pdf
• 如日後需補考/更改參加本計劃的工種,請遞交「申請重新提交報名(表格乙)」
本人已報考以下工藝測試:(有關以下工藝測試編號及詳情請參考:http://www.cic.hk/chi/main/trade_test_list/
剔選
工藝測試選項(大工)
工藝測試報名日期
土木及建築工程 No. 14:普通焊接工
土木及建築工程 No. 47:髹漆及裝飾工
土木及建築工程 No. 48:4合1髹漆及裝飾工(大油)
土木及建築工程 No. 49:4合1髹漆及裝飾工(細油)
土木及建築工程 No. 7:鋼筋屈紮工
土木及建築工程 No. 2:木模板工(樓宇工程)
土木及建築工程 No. 4:木模板工(土木工程)
土木及建築工程 No. 39:水喉工
土木及建築工程 No. 9:混凝土工
土木及建築工程 No. 17:幕牆工
土木及建築工程 No. 28:批盪工
建造業機電工程 No. 14:電氣佈線工
建造業機電工程 No. 5:空調製冷設備技工(水系統)
建造業機電工程 No. 1:空調製冷設備技工(送風系統)
建造業機電工程 No. 3:空調製冷設備技工(保溫)
建造業機電工程 No. 2:空調製冷設備技工(電力控制)
建造業機電工程 No. 4:空調製冷設備技工(獨立系統)
建造業機電工程 No. 6:消防電氣裝配工
建造業機電工程 No. 7:消防機械裝配工
上載「報考證明」(如「收據」、「申請通知」等)
檔案二(如有)
(丁部)技能提升經驗分享*
1. 申請人須分享有關技能提升的經驗及心得;相關內容有可能作為評審準則之一(見【條款及細則】第2項)
2. 可選以下形式提交:
  • 文字稿:中文200字以內、英文350字以內
  • 錄像檔:2分鐘以內(小於25MB),檔案須為MP4、WMV、MOV 或MPG 格式
分享內容(文字稿):
檔案二(如有)
條款及細則
1. 經議會核實後,如發現申請人於申請本計劃時未有報考指定工種的工藝測試(大工), 其申請資格將被取消, 並由其他合資格申請替補(按申請本計劃的先後次序)。
2. 如多於一位申請人同時申請本計劃,則以工藝測試的報名日期先後決定得獎資格。
3. 如申請人未能於限期內通過工藝測試,其申請將不獲評審,並由其他合資格申請依次替補。
4. 如議會因任何原因決定個別申請不合資格,則該申請人再次遞交的申請需重新排序(即原有排位將不獲保留)。
5. 所有得獎者必須出席議會舉辦的頒獎典禮及/或相關宣傳活動,否則其參加/獲獎資格將被取消。所有參加者須允許議會使用及/或向公眾發佈計劃的所有申請資料、活動相片、聲音檔及影片(不論經過修改與否),以作議會出版物及宣傳推廣用途。
6. 申請人確認本申請表及附件上的資料皆真確無訛。
7. 申請人同意及授權議會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向相關機構索取及核實申請人的個人資料。
8. 議會可在任何時候及任何情況下使用其絕對酌情決定權,撤回或修改計劃內容而毋須事先通知。
9. 申請人同意議會在任何時間擁有裁定得獎資格及人選、終止計劃、收回已頒發之獎金,以及本計劃的所有最終決定權。
本人同意上述條款及細則。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1. 申請人向建造業議會(議會)所提供的資料,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指的個人資料,只會用於是次活動。
2. 為讓申請人得知最新的議會活動和業界發展情況,議會將使用申請人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將有關訓練課程、測試、註冊、活動項目、議會工作和建造業其他方面的最新資訊發送予本人。
本人日後不欲接收由建造業議會發出有關議會活動以及與建造業相關的資訊。
2. 申請人有權查閱及修正其個人資料。有關申請須以書面形式向建造業議會提出,並可能需繳付合理費用。申請須寄往建造業議會總辦事處:九龍觀塘駿業街56號中海日升中心38樓。
本人明白並同意上述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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